商标法4、44.1|货运巨头“货拉拉”遭遇商标抢注后的绝地反击(2021)
“货拉拉”软件由Easy Mobile Logistics Hong Kong Limited,即香港依时货运集团于2013年12月在香港上线使用,随后“货拉拉”软件的创始人将该软件引入东南亚后,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该货运O2O软件迅速风靡了东南亚。2014年,在国内消费者对于引入该款软件呼声高涨之时,“货拉拉”软件引入中国大陆,于2014年8月开始筹备、2014年10月在中国大陆上线运行。
2021.01.15
名人非正式姓名可依《商标法》作为在先权利获得保护(“PACO RAB+ANNE”商标异议案)
《商标法》禁止损害在先姓名权的注册申请行为。非正式姓名作为姓名的一种表现形态,亦可根据《商标法》作为在先权利进行保护。特定情形下,姓名权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2021.01.13
商标法13|历时三余载,“苏宁易购”通过驰名商标认定实现跨类别保护(2021)
2015年7月16日,某自然人在第1类“钡;碳;镧;磷;钾;钪;硅”商品上申请“苏宁易购”商标,2016年7月20日该商标获得初步审定公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集团”)在公告期内提起异议。
2021.01.13
商标法13.3|好时公司“KISSES”巧克力获驰名商标跨类保护(2020)
好时公司(The Hershey Company)是北美最大的优质巧克力生产商,也是全球领先的巧克力和糖果公司之一,1923年便进入中国市场。其旗下的“KISSES”巧克力(好时之吻),以“小身材,大味道”闻名,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迅速名扬中国。
2020.12.24
李鬼精心谋划打李逵,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如东一企业抢注商标起诉他人被判败诉,商标被撤销和无效(2020)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今年早些时候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如东新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900元由原告负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亦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新某公司的涉案商标于指定期间没有进行有效使用而应予以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亦于近日做出裁定,宣告如东公司的涉案商标予以无效。至此,如新某公司从2011年在第7类垃圾处理机等类别上抢注“摩恩”和“MOEN”商标开始,到2018年委托代理人在全国多个地区公证购买美国摩恩公司生产销售的“MOEN”品牌的垃圾处理器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摩恩(上海)厨卫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和费用支出14万多元,这一精心谋划试图在抢注他人知名商标后再起诉他人以获得高额赔偿的“好戏”,终于以商标抢注人“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落下帷幕。
2020.12.09
商标法32|从Matuschek案看国外企业在先字号权的保护条件及范围(2020)
对企业在先字号权的保护最早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条中明确规定了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厂商名称”,第8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很多国家也有对企业字号保护的专门立法,如德国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等。可能是《巴黎公约》及本国关于企业字号的保护都有强保护的明文规定,一些国外企业并不是特别积极地将其企业字号作为商标在本国及其海外市场所涉及的国家进行注册,哪怕该字号实际上已经在进行商标性使用。
2020.11.13
商标法4|《商标法》第四次修改一周年回顾(2020)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次修正的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商标法的修订主要明确了不正当注册的处理方式,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并加重商标侵权处罚及赔偿标准。时值《商标法》第四次修改一周年之际,笔者希望借本文对新法实施一周年的施行情况进行简要回顾。
2020.11.06
商标法57(2)|广东高院再审认定“米其林轮胎人”图形商标的部分使用和立体使用构成侵权(2020)
图形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多种多样,除了将图形原封不动地作为商标使用之外,还有变换形态、添加文字、截取部分商标图样、作为装潢使用、作为产品形状立体使用等等。这些非常规的使用情形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往往会成为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的问题。
2020.10.14
商标法32|浅谈在先商号权对抗图文组合商标的标准(2020)
商号是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代表了经营者在商事活动中积累的信誉,商标则是用以区别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标记。由于商号和商标的核准机关不同,常常会出现商号权利人与相同或类似商标权利人不是同一主体的情况,发生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形式固定了商号只能是纯文字,纯文字的商号是否能够作为权利基础对抗图文组合商标?本文从司法实践案例出发,探讨在先商号权对抗图文组合商标的标准。
2020.09.26
商标法11|含有显著文字或图形要素的立体组合商标是否具有内在显著特征?(2020)
红牛商标权属纠纷,一直备受业界关注。近日,系列纠纷案件中的第11460102号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商评字[2020]第0000062362号)再次受到热议,不仅仅是因为涉案方,同时也因为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即含有显著文字或图形要素的立体商标(以下简称“立体组合商标”)是否有内在显著特征?
2020.08.28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回应商标执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020)
商标法自2013年第三次修正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商标授权确权司法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授权确权的审理指南,但在商标执法领域,无论是司法还是行政一直都没有出台系统的解释或操作规范。这次《标准》的颁布,无疑会推动商标法律界凝聚更多共识,整体提高商标执法水平。《标准》发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第一时间针对大家关心的21个问题进行了解读。本文结合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2019年12月征求意见稿(下称“12月稿”),分析《标准》的主要的改进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2020.07.30
商标法56丨颜色组合商标权利公示的现行实践对商标维权程序的影响(2020)
对于因颜色组合商标公告问题所导致的权利公示瑕疵,在商标民事维权程序中,应注意:1. 不能因非商标申请人的原因所导致的权利公示瑕疵而减损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利。2. 商标注册公告的功能是刊发商标注册的基本信息,但并不是确定商标有效性及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对于商标有效性和保护范围,应坚持以商标注册簿为准,重视内部档案和证据。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