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法32丨以在先著作权成功异议他人的商标申请(2018)
对于可能需要主张在先著作权的权利人来说,未雨绸缪地保存好从作品的设计到发表和实际使用的完整证据链是可取的做法。
2018.05.29

商标法30丨商标局经由第30条在异议案件中适用第7条的诚实信用原则(2018)
约翰洛布(JOHN LOBB)是来自英国的皮鞋制造专家,其主要品牌为。2016年9月,约翰洛布(JOHN LOBB)针对嘉滕国际股份有限公司(JUTTEN INTERNATIONAL LIMITED)在第8类“磨刀器、修指甲成套工具、锉刀、刀、餐具(刀、叉和匙)”等商品、第9类“护目镜、眼镜、太阳镜”等商品、第16类“纸、纸巾、笔记本、钢笔(办公用品)”等商品和第34类“香烟、电子香烟、香烟嘴”等商品上申请并初步审定公告的第17517202号、17517203号、17517204号和第17517202号“”商标分别提出异议。
2018.04.26

商标确权阶段适用经济赔偿,规制恶意注册与恶意异议(2018)
近年来,遏制恶意注册、恶意异议等行为已经成为商标领域避无可避的话题。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以及人民法院都设立了多项卓有成效的举措来治理这种乱象,然而,在现行《商标法》框架下,恶意注册、恶意异议等乱象却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如何在商标授权确权阶段中规制这类行为,亦成为近期启动的新一轮《商标法》修改的难点和焦点问题。
2018.04.26

商标法13丨农机上使用“爱马仕”(Hermes)商标被判构成对箱包驰名商标的淡化(2018)
《商标法》确立的跨类保护制度旨在给予驰名商标以强保护,从混淆角度或者淡化角度给予保护,更好的维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利益,制止、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净化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营造良好商标注册、使用环境。
2018.04.08

商标法57(6)丨电商平台允许没有商标注册证的旗舰店使用“官方”字样,被判承担连带责任(2018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确立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避风港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有知道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的隐含前提是网络服务商需严守中立地位。因此,避风港原则并非可以绝对适用,当网络服务提供商针对某些特定行为应当承担一定的审查义务时,违反该审查义务则将会丧失中立地位,进而会导致避风港原则无法适用。
2018.02.09

商标法13丨最高法院再审认定“米其林”轮胎可以跨类对抗“米奇琳”水槽(2018)
米其林集团总公司是一家拥有逾百年历史、主营轮胎产品的跨国公司,其轮胎产品的知名度家喻户晓,在轮胎上注册的“米其林”、“MICHELIN”系列商标已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8.02.09

商标法63等丨从“新华字典”案看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判赔问题(2018)
由于《商标法》未明确规定侵害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判赔规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判赔问题具有不同的认识。在过去为数不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基本上仅对侵权人判决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不判决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018.01.01

商标法13丨“泰格豪雅”:第35类服务不是抢注他人知名商品商标的避风港(2017)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包含34个商品类别及11个服务类别。因服务类商标与商品商标分属不同的类别,很多“商品”经营主体往往忽视了服务类商标的注册,给商标抢注人可趁之机。近年来,商标抢注人利用商品与服务关联度弱,难以认定商品与服务类似的理由,在35类指定的“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等服务上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日前,北京高院的一纸判决,对此种现象说不。
2017.11.24

商标法32丨“全球风险管理专业人士协会”有力制止对其名称缩写的恶意抢注(2017)
全球风险管理专业人士协会(GLOBAL ASSOCIATION OF RISK PROFESSIONALS, INC.)是一家进行金融风险认证考试和教育的专业协会(以下简称“GARP协会”)。GARP协会是一个非营利会员制机构,宗旨是促进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开展风险管理的资格认证考试、制定金融风险管理领域的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全球风险管理专业人士协会的会员由来自于全球超过195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万多名风险管理从业者和研究者组成,他们分别就职于银行、投资管理公司、政府机构、科研院校和其他各类机构。
2017.11.24

商标法32丨 “捉妖记”真的抓住了妖,其商品化权被认定(2017)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在先权利),宣告他人抢注的“天天捉妖记”商标无效。
2017.11.16

商标法30丨有违诚信原则,重新组合他人商标被判容易导致混淆(2017)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关联密切。被异议人将他人注册商标重新组合,申请注册于类似或相关商品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2017商标异字第0000040285号)
2017.11.14

商标法44.1丨鏖战十二载,恶意抢注商标申请终被驳回(2017)
艾克瑞斯普雷-阿-波特有限公司(AKRIS PRET-A-PORTER AG,下称“艾克瑞斯公司”)是知名瑞士时装公司,拥有AKRIS系列商标。其注册在国际分类25类上的第G637645号国际注册商标“PUNTO AKRIS”早在1995年就指定在中国进行领土延伸保护。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