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中国正式加入海牙体系。由此,自2022年5月5日起,中国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即可以通过提交一个申请(最多包含同一洛迦诺类别下的100个设计)、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缴纳一种货币(瑞士法郎),便能够在最多77个成员、即94个国家寻求保护。
1 从头开始创建待提交的设计申请
相比起将国际设计注册申请通过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给国际局的途径下只能选择英文作为提交语言,在eHague可以选择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的范围显然更宽松。
2 录入申请人、必要的代表及联系人
确认[Confirm]开始创建后,进入下图页面,录入、编辑申请人、代表、联系人信息,这一步骤相对简单,除了带*标志的输入框未必填项目以外,申请人居住地、所属缔约方同样需要填写方能保存录入信息。
3 指定缔约方
然后,可以根据申请人布局需要,选择指定国,详见下图,除非选择所有缔约方[Select all]、特定组织(例如OAPI)或者符合特定条件的缔约方组合(例如参与DAS的缔约方),否则需要在表单中逐一选择意图进入的海牙协定缔约方。
4 上传多个设计、每个设计的复制件
类似地,在单一设计中,各个复制件之间的顺序、甚至复制件的视图类型,都可以编辑或指定、手动选择“其他”并手动输入,详见下图。
5 选择公布方式
经过上传复制件及其后的关联设计、说明、设计人、权利要求(例如,对于指定US缔约方的申请而言是必填)、优先权要求等项目之后,来到国际公布[Publication]这一项目。在此,有三种公布方式可供选择——即时公布、标准公布以及延迟公布。当选择了延迟公布,可以参照下图,更具体地选择想要延迟的月数,而且,海牙协定的不同缔约方对于是否允许延迟公布、(若可以)允许延迟公布最迟的月数规定不一,而eHague国际公布项目下所能够选择的月数,已经相当智能地对应于具体某一缔约方而显示能够选择的月数,譬如由于指定了新加坡(SG),因此最长延迟公布不能超过18个月。
6 计算总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进入付费页面,所有费用均已统计好、显示在总费用页面上,详见下图。
7 对于某些缔约方的特别要求
对于大部分的海牙协定缔约方而言,除了上述项目以外,说明[Description]和设计人[Creator]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信息项,因此当我们选择了需要这些信息的缔约方时,导航菜单中对应的项会亮红色或黄色,提示需要填写该项目。
7.1 指定US的设计申请需额外填充的信息
可以预料到的是,如果某一国际设计注册申请指定了US这一缔约方,由于美国设计专利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设计专利而言存在相当多差异,因此指定US的国际设计注册申请也需要额外准备更多的信息、材料才能完成提交,包括——
(1)设计人声明;
(2)权利要求(如上文提及);
(3)保护资格:据此,可以提交信息披露声明(IDS);
(4)经济状态:要求费用减免。
7.2 指定JP/KR的设计申请需额外填充的信息
类似地,如果某一国际设计注册申请指定了JP或KR这些缔约方,也需要额外准备更多的信息、材料才能完成提交,包括——
(1)关联设计: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应记录为“关联设计”的设计(关于“关联设计”的介绍可回顾往期文章《从日本关联外观设计制度的角度看日本外观申请策略》)。最后,通过填写最后三个字段“参考类型”、“参考”和“主要设计”来确定主要设计;
(2)关于缺乏新颖性的例外声明(可选)。
以上均是利用eHague提交国际设计注册申请的操作,相比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的途径,eHague在相当多的方面直接体现出电子提交平台对于不同缔约方的适应,譬如提交语言、延迟公布可供选择的期间、说明等等。固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的途径,其提交过程在多方面直接使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因此更为中国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所熟知,在某程度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的途径,其风险更为可控。因此选择哪一种提交方式,也可以取决于申请人、代表更倾向于享受哪一种途径所带来的便利。
至此,对于如何向国际局提交国际设计注册申请的介绍告一段落。如想了解更多关于eHague电子提交平台的具体操作指南,可参见:https://www.wipo.int/hague/en/how_to/efiling_tutorial/#start(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关于海牙体系的其他热点,我们将会在下一期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