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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楠
明星楠
合伙人 / 律师 北京
电话:
(86-10) 6892-1000
传真:
(86-10) 6894-8030
业务领域:
商标、著作权、竞争法、知识产权诉讼、调查及行政投诉、战略规划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基本信息
明星楠,万慧达知识产权合伙人,执业律师。

明星楠律师擅长办理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商标、版权等民事侵权案件,并多次获得客户及业界的肯定。

明星楠律师执业至今已代理案件600余件,其中多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代表如下:

  • 2021年度最高十大案例“惠氏”案(惩罚性赔偿3000万);
  • 2021年度最高50件典型知产案例“米兰”案(地名商标第二含义维持注册);
  • 2019年度最高50件典型知产案例“和睦家”(不正当竞争 企业名称保护);
  • 2018年十大商标恶意注册典型案例“博拉尼-康纳特BRANE-CANTENA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 2017年度最高50件典型知产案例”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范围划定);
  • 代理“例外”案入选2016知识产权法院四大典型案例;

主要服务客户:

微软、IBM、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三得利控股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松本清控股公司、雀巢、莱雅集团、、卡尔康公司、达能集团、NEW BALANCE、阿迪达斯公司、爱马仕集团、法国拉科斯特公司 、联合利华公司、米其林集团、伊士曼公司、LV公司、美国康卡斯特公司、诺基亚、ZIPPO、首诺公司、娇韵诗、芝华士控股、惠氏、六福集团、李锦记、美国通用磨坊等多家知名企业。(国外企业)

中信集团、 光大集团 、商汤科技公司、和睦家公司、北京稻香村、易武同庆号茶叶、北京轻松筹、甘李药业、广州酷狗等多家知名企业。(国内企业)

社会任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业务拓展与创新工作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

法律资质
经办案件

部分典型案件情况如下:

1.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综合维权案件:


  • 代理惠氏有限责任公司应诉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广州正爱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北京商标协会发布2021年度商标十大诉讼典型案例;
  • 代理“和睦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胜诉,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甘李药业“长秀霖”打“长舒霖”,民事诉讼中驰名商标打注册商标,一审判赔6000万元;
  • 代理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民事侵权案件中,代理北京稻香村胜诉,一审获赔3000万元;
  • 代理轻松筹公司在民事诉讼中的不侵权主张得到法院终审判决的支持


2. 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驰名商标的保护


  • 代理酷狗公司成功撤销他人注册商标并认定“酷狗”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获评2017年商标节“优秀商标代理案件”;
  • 代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上诉案,“长秀霖”作为国产胰岛素品牌首次获得超五年司法认驰;
  • 代理雀巢产品公司商标无效案,法院认定“Maggi/美极”构成驰名商标,成功无效“Maggi”商标;
  • 代理通用磨坊食品亚洲有限公司对“湾仔码头wanzaimatou”三枚商标提出异议复审,使得其“湾仔码头”商标首次获得司法认驰;
  • 代理娇韵诗公司“CLARINS”商标获得认驰,并对“CLARINS及图”商标异议成功;


3.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地理标志的保护


  • 代理江西米兰婚纱,使得外国知名地名米兰,经过 使用具有第二含义,最终商标维持注册。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祁门红茶”地理标志案 :荣获“2018《商法》年度杰出交易奖”、并入选“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7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例”、“中华商标协会优秀商标代理案件”;
  • 代理法国国家原产地名称局对注册在第33类葡萄酒等酒类商品上的“玛歌•鹰贵”商标提起无效请求,获得商评委和一审法院支持。该案入选“京知院两周年典型案例—疑难复杂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类Ⅱ”;


4.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在先权利的保护


  • 代理华映公司通过在先商号权阻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
  • 代理骏马企业有限公司在行政诉讼中使其著作权主张得到法院终审判决的支持;


5.商标行政确权案件——撤销三年不使用


  • 代理通用磨坊公司认定他人“湾仔码头”商标未进行真实使用,应当予以撤销,该案被收入最高院2015年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
  • 代理卡尔康公司商标撤销复审案件,成功撤销“高通GOTOP及图”商标;
  • 代理拉科斯特公司阻止黄为东对“LACOSTE及图”等三枚商标恶意撤三申请;
  • 代理欧莱雅撤销上海欧莱雅制衣有限公司注册在服装商品上的“欧莱雅”商标;
  • 代理成都华美撤销复审案,从下位概念的使用上成功维持诉争商标;


6.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绝对理由条款的保护


  • 代理微软公司“POWERPOINT”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使客户在第42类上的国际注册商标“POWERPOINT” 成功通过领土延伸在中国得到注册和保护,该案入选2016年度“北京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创新性案例”;
  • 代理古露丹宁“真实信仰”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成功获得注册;
  • 代理公司欧莱雅(英国)有限公司成功获得“”商标;


7.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商标的近似判断


  • 代理新平衡运动公司“N”图形商标无效案,最高改判认定构成近似商标;
  • 代理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三星”驳回复审案件,突破区分表未认定与“三星、sanxing及图”构成近似商标;
  • 代理老字号“同庆号”,结合在先判决的认定阻止同庆号系列商标的注册。


荣誉奖项

2019年《亚洲法律杂志》(ALB)十五佳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