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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明 合伙人
个人介绍

王宇明,执业律师,于2009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其10余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经验。王宇明律师侧重于处理有关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商标授确权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以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王宇明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例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评为典型案例,成为业界经典。


近期办理的典型案例:

-2019-2022年,代理米其林公司在杭州中院、成都中院、江苏高院、广东高院等处理米其林商标保护系列民事案件,获得胜诉;其中,在成都中院处理的“艾米奇淋”自助餐厅案,被评为成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8-2022)”之一;在江苏高院处理的“一份吃得起的米其林牛腩”广告语不正当竞争案,被江苏高院评为“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之一。

-2020-2022年,代理江苏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处理关于首例手性药物系列专利行政及民事侵权案,获得胜诉;终审判决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22年度二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19-2022年,代理拜耳公司处理利伐沙班专利行政执法及后续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案件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22年度二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江苏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8-2022年,代理专利权人法国SEB公司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处理其与广东某电器公司等被告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获判赔400余万元。

--2018年,代理法国拉科斯特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系列商标行政诉讼案,获得有利再审判决,其中1件入选为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17年,代理商务印书馆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处理其与某出版社之间的侵害“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在该案中,法院认定“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并判决被告赔偿327万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北京高院评选的2017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近期所获荣誉:

2018年,获得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

2020年,入选知产宝与知产力联合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榜TOP50榜单

2022年,被国际知名专业媒体《知识产权管理》(MIP)评为2022年度知产新星;

2022年,入选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Legal 500发布的“力荐律师榜”;

2023年,入选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简称“ALB”)发布的“2023 ALB China 十五佳律师新星”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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