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驰名商标杜蕾斯,成功无效“yueduleisi”商标的注册。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21日,揭阳市杜蕾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揭阳市杜蕾斯”)在第10类“杀菌消毒器械,阴道冲洗器,医用体育活动器械,医用电热垫,医用手套,奶瓶,性爱娃娃,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医用紧身胸衣”商品上申请注册第13952626号“yueduleisi”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12月6日获得公告。
万慧达接受LRC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四年半的时间,历经异议、无效、诉讼,最终成功无效第13952626号“yueduleisi”商标的注册。
在行政判决书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 诉争商标为“yueduleisi”,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均为“杜蕾斯”,其对应的拼音为“duleisi”。第三人(LRC)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将“durex”与“杜蕾斯”在“避孕套”等商品上对应使用并具有较高知名度,二者已形成唯一对应关系,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呼叫上相近且未形成明显区分的含义,已构成近似商标。
• 第三人(LRC)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杜蕾斯”、“DUREX”在避孕套商品上于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已达到驰名程度。诉争商标“yueduleisi”完整包含第三人(LRC)驰名商标“杜蕾斯”的对应拼音,二者在呼叫上近似,且未形成明显区分的含义,诉争商标构成对第三人(LRC)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
短评:
随手一写,就能写出呼叫为shangbiao的以上词汇,更别提其对应的不计其数的臆造词了。
• 汉字商标和与其对应的拼音商标是否近似?
• 汉字商标与由相同汉字和拼音组成的商标是否近似?
• 拼音商标与由相同拼音和汉字组成的商标是否近似?
两个由汉字和与其对应的拼音组成的商标是否近似?
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的近似判断,专业的中国IP儿也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掉进误判的漩涡,对于老外来说,更是比天书还难。
商标局在2001年专门制定了《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定的标准》,认为:
汉字商标和与其对应的拼音商标,一般不判定商标。如:
天达 VS TIANDA
但在先权是驰名商标或者有其他特定含义的则判定为近似。如:
茅台 VS MAOTAI
杜蕾斯品牌(Durex)诞生于1929年。名称源自三个英文单词的组合:耐久(Durability)、可靠(Reliability)、优良(Excellence)。历经90多年的时间考验 ,杜蕾斯避孕套在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均有销售,并在40多个市场中占据领导地位。杜蕾斯品牌占据了世界40亿避孕套市场份额的26%,占据了中国市场份额的约40%以上。
杜蕾斯于2014年首次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并在随后的诸多案件中被商标局、商评委(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业务处)、法院等多次认定为驰名商标。
遵循个案审查、按需认定的原则,本案中,万慧达律师充分证明以下三点,环环相扣,最终成功无效yueduleisi商标的注册:
• 认真整理知名度证据,确保证据的最新状态,仔细搜集曾经的认驰记录,证明杜蕾斯持续驰名的事实
• 消费者在看到汉语拼音duleisi时会直接想到驰名商标杜蕾斯
• 原告(揭阳市杜蕾斯)在其网站yueduleisi.com上使用与第三人(LRC)产品相似的包装,还申请注册了其他与“DUREX”近似的商标,具有明显攀附他人商誉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