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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慧达知识产权三起案件上榜《商法》“2023年度杰出交易”榜单

日期:2024.03.19

2024年3月19日,中国香港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发布了“2023年度杰出交易”(Deals of the year)榜单,对过去一年法律行业最具复杂性、创新性和影响力的交易和案件进行了表彰。

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的两起案件上榜“知识产权”板块杰出交易,参与代理的一起案件上榜“境内争议解决”板块杰出交易,其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和高水准的专业表现再次得到行业认可。

 

 

知识产权

福特中国“干邑”汽车被指不正当竞争

(案件名以《商法》公布为准)


2019年,法国国家干邑行业办公室(BNIC)针对福特推出的COGNAC(干邑)特别版汽车,并以“干邑棕”命名汽车配色等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200万元、消除影响。2023年8月,本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据观察,本案为地理标志在民事案件中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首个案例,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示范价值。


相关文章:不正当使用他人地理标志进行跨界营销构成不正当竞争——评干邑诉福特案

 

 

法国鳄鱼、新加坡鳄鱼商标纠纷

(案件名以《商法》公布为准)

拉科斯特(法国鳄鱼)与南极电商(于2016年收购新加坡卡帝乐鳄鱼)之间的“单条鳄鱼图形”商标争议于2023年9月终于落下帷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均认为:双方的“鳄鱼图形”商标近似度较高,且一般消费者难以通过鳄鱼头部的左右朝向区分商品来源。虽然双方有各自历史发展和商标使用情况,但从尽量划清商业标志之间界限的角度考虑,认定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并无不当。


南极电商与拉科斯特之间的“鳄鱼图形”商标之争由来已久。在中国,南极电商系三色CARTELO及鳄鱼图形商标的所有人,而拉科斯特系单条鳄鱼图形商标的所有人,双方各自形成了不同的市场格局。该再审裁定对南极电商屡屡试图突破双方市场格局、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行为的界定及规制,对双方日后“单条鳄鱼图形”商标纠纷的解决将产生深远影响。


境内争议解决

最高院撤销滥用市场地位认定

(案件名以《商法》公布为准)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反垄断案作出二审判决【(2020)最高法知民终1140号】,支持了上诉人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等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一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就该案于2020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等实施了垄断行为,并判赔6800余万元。


该案二审判决认定案涉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系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专利的专利产品;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期限内限定交易相对方只能与其交易该专利原料药的行为,系专利权排他效力的当然之意,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的行为。该案2023年9月入选“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十大案例,2024年2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该案关于知识产权的行使边界等一系列裁判观点在业内引发广泛关注,对中国后续反垄断实践有指导意义。


万慧达知识产权在二审阶段为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助力客户取得有利案件结果。